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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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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7 17: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有关规定, 为满足滨海新区大港医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南环路120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相关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职能。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2021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年、2021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2022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5月17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和医院院内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投递至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tjsdgyyrskzp@163.com。邮件主题文件名:“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姓名+学历+所学专业”,例如:医学影像科+技师+张三+本科+医学影像技术

报名表见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也可登录公共邮箱收件箱下载。公共邮箱账号:dgyyrskggyx@sina.com,密码ggyx123456。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周四)8:30至5月30日(周一)17:00。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该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医院院内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第二次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二次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需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次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

第二次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与第一次报名一致。

第二次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周三)8:30至6月5日(周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由单位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6月7日(周二)8:30至6月7日(周二)17:00。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招聘单位在笔试之前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发到考生的个人邮箱,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不低于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公共邮箱(账号dgyyrskggyx@sina.com,密码ggyx123456)发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初审阶段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需高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相应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在面试之前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面试准考证发到考生的个人邮箱,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医院公共邮箱(账号dgyyrskggyx@sina.com,密码ggyx123456)发布。

八、体检

招聘单位自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共邮箱(账号dgyyrskggyx@sina.com,密码ggyx123456)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项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医院院内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二、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派遣制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情况将报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十三、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违者按违纪处理。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310945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4:30

举报电话:022-63100103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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