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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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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8 18: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下同):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非税收入管理员1名,从事大厅业务非税收入办理工作。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学历: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操作电脑;
(三)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四)工作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二)
(三)联系电话:83666961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2)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3)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通知。
六、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为2084元/月。
(四)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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