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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楚雄武定县卫生健康系统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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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2 18: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武定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优化队伍结构,促进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合理流动,提升乡镇卫生院发展内涵,依据《武定县机关事业单位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武组通〔2017〕)38号、《武定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岗位流动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武政办发〔2012〕5号)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运行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将在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整体稳定、适度调整原则;
(二)坚持专业紧缺、工作需要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规范管理原则;
(五)坚持有利于促进卫健事业均衡发展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根据城区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缺编数及实际工作的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名,具体选调单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域内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收自支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属于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选调岗位法律法规规定所需要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设置规定的条件。
4.报考县人民医院,需正式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报考狮山镇卫生院,需正式工作年限满3年以上(即201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因当年参加工作不满一年,年度考核按规定定为“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可自由选择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申请调配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考公开选调
(一)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二)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三)因信访举报正在被调查未了结的;
(四)乡镇之间调整未满2年的。
五、选调工作流程
(一)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 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武定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13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书、进修证、身份证、学分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允许报名的证明和工作情况鉴定等材料,并准确填写《武定县卫健系统医务人员公开选调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白底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每个岗位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不得小于1:3,如有选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行决定。
(三)组织综合考评、笔试
根据《武定县卫生系统医务人员岗位流动招聘实施办法》规定,选调人员的成绩由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即笔试成绩占50分,考核成绩5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
1.实地考评。由县卫生健康局及选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医德医风、工作实绩、工龄、任职资格、综合考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对综合考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折算为5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卫生健康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经资格审查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9月2至9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组织阅卷。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的原则,笔试试题及阅卷交由第三方负责,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选调人员的笔试成绩、综合考评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综合成绩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经本人同意,可高职低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选调工作管理
(一)整个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武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全程监督。
(二)各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得无故阻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推荐办法,严把推荐关,根据申请参加选调人员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履职等情况,集体研究推荐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推荐人数控制在本单位职工总数的25%以内,不得因公开选调导致卫生院医务人员不足而影响正常工作。
(四)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核、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五)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笔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七)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程序,不得随意违反规定突破原则、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各乡(镇)卫生院对申请参加选调人员的个人鉴定必须实事求是,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八)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78-8715306
县纪委监委派驻武定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8-8712517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武定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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