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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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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6 18: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江都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江都区户籍(或已领取居住证的人员,在江都有固定住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材料上传和信息填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09:00—8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26日09:00—8月29日18:00。
2.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请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招聘单位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26日09:00—8月29日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2年8月26日09:00—8月29日18:00。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无法补充资格审查相关要素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笔试前3天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分。
1.时间及安排: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参加笔试,逾期者责任自负。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由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指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考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区人社局专页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
(八)聘后管理与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后应当服从岗位安排,工资及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扣除五险一金后约3000元/月),今后按政策性增长机制落实工资、福利。
(九)其他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江都区纪委派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由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080419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14-87158591
监督举报电话:0514-86860499
附件1: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报名资格初审材料清单.docx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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