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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公益性岗位专项招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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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8: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结合绿园区实际,激励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绿园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20人,工作地点分别在正阳街道、春城街道、林园街道、同心街道所辖社区。其中春城街道、铁西街道各核定1个社工岗指标;青年街道、普阳街道、林园街道各核定2个社工岗指标;同心街道、正阳街道各核定3个社工岗指标;合心镇、城西镇、西新镇及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部门共计核定6个社工岗指标。

  具体指标分配原则如下:

  1.各街道指标分配原则:依据2020年绿园区常住人口普查数为标准,以铁西街道人口普查4.2万人数为基数核定1个社工岗指标,其他街道指标是按本街道常住人口普查数为铁西街道人口倍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核定社工岗指标数。

  2.各镇和其他用人单位指标分配原则:合心镇、西新镇、城西镇和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各部门共计核定6个社工岗指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女性达到55周岁时,养老保险缴纳年限需累计满15年(含)以上)。年龄计算时间点以2022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在绿园区公益性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学历限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指标单位领导班子根据招聘条件和现实表现集体研究决定、进行推荐:

  1.各街道按指标数1:3比例进行人员推荐;

  2.合心镇、城西镇、西新镇及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部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进行推荐;

  推荐人选,需在镇(街道)和其他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部门公示至少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人社局。

  (二)上报材料

  各镇(街道)、其他用人单位务必于11月7日(含)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到区人社局:

  1.《2022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专项招聘“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推荐表》二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经被推荐人、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人和其他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在相应位置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2.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只需女性提供)、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只需女性提供)、《长春市公益性岗位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各镇(街道)、其他用人单位推荐报告一份(主要领导签字、加盖相应党组织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所在镇(街道)或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对确定的推荐人选,由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资格复审,并告知推荐单位审查结果。

  (四)组织面试

  1.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确定面试时间后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分别从各指标单位推荐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的顺序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由拟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同一单位推荐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公示有问题反映的,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履行相应程序。

  四、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此次面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的“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派岗,派岗后与各镇(街道)签订协议,实行服务协议管理。派岗原则由区民政局制定,不服从派岗分配两次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在同一单位推荐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绿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享受“社工岗”普通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内,基础工资按低一个工资等级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参与专项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凡应聘者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此公告未尽事宜将发布《补充公告》。

  六、咨询电话

  绿园区人社局电话:0431-87605061

    民政局电话:0431—87605356

  长春市绿园区人社局

长春市绿园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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