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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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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31 18: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满足磐石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市人社联发〔2016〕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为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PCR实验室医学检验技术人员10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5人,招聘范围明确为2022年毕业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和2021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2年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有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其中,报考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6.磐石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网站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磐石市政府网站及“磐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磐石市卫生健康局和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磐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考生报名表》打印版(附件2);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打印);

  5.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6.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

  7.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报考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未参保证明材料(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局咨询出具);

  9.《报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及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8日—11月10日(上午8:30-下午16:30)。

  (三)报名地点:

  磐石市政府三楼磐石市卫生健康局312室。   

  (四)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不允许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

  磐石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则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5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进入面试。

  (二)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采取医疗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方式根据防疫要求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确认。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成绩在磐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panshi.gov.cn)磐石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政策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最低服务年限是指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定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2年10月31日服务期满整年。

  (二)纳入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的,可在本部门用人单位系统内流动)。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432-6523688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未经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磐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石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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