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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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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5 17: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本科生于1986年8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学校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9:00- 9月10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1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我校电子邮箱ntwx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对于非研究生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请于9月11日16:00前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教育缴款栏目下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人),缴纳成功后可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电子票据栏目下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51083168,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次日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非研究生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研究生岗位采取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形式,非研究生岗位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三部分组成。鉴于近期疫情形势严重,先进行邮箱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待疫情解除后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下,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出示绿色的“苏康码”和“行程卡”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其他新冠可疑症状(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苏康码”或“行程卡”为红色或黄色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疫情防控严格管制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笔试

非研究生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非研究生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资格复审时,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人员须携带《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成绩单、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和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社会人员须携带《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非研究生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1083162 南通卫生高职校监察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人事处政策咨询:0513-510831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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