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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18-8-8 15:08|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51| 评论: 0

摘要:   为缓解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现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8名,并就具体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原则  根据市就办发【2014】10号、市就办 ...
寿阳县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缓解就业压力,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现根据公益性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38名,并就具体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原则

  根据市就办发【2014】10号、市就办字【2017】13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新形势下就业工作需要,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重点向公共服务岗位倾斜,主要用于农业服务类、医疗卫生服务类、文化科技服务类、市政管理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类、法律服务类、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类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范围

  具有我县非农业户口(农村高校毕业生户籍性质不限)、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4050”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升学前户籍属我县户籍、与父母为直系血亲关系的以下三种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当年9月1日后方可申请认定):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

  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我县为1600),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应缴部分由同级就业资金中支出,个人社会保险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用人单位每月向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公岗人员在岗出勤情况证明,按月申报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我中心负责统一办理工资直发及社保缴纳。

  四、时间安排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岗位申请提交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

  拟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前就业困难认定时间:截止2018年9月30日

  以上材料提交地点:寿阳县行政大楼政务大厅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公益性岗位公开对接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

  地点:寿阳县人力资源市场

  公益性岗位上岗时间:经培训后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上岗

  联系人:姬晓霞  赵敏

  联系电话:0354-4635948  462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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