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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临夏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71人实施方案

2018-8-20 16:08|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522| 评论: 0

摘要: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临夏州开发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贫专岗实施方案》,并按照下达的104名就业扶贫专岗指标,决定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由 ...
2018年甘肃临夏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71人实施方案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临夏州开发贫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扶贫专岗实施方案》,并按照下达的104名就业扶贫专岗指标,决定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由于在公开招聘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时已设置就业扶贫专岗并招聘33名,本次选聘数量确定为71名,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马凌鹏(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金光元(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唐俊(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

陈进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陈志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建军(县扶贫办主任)

邓小华(县教育局局长)

包正川(县卫计局局长)

黄灵甫(县保密局局长)

罗   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陈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选聘岗位及名额

康乐县就业扶贫专岗,共71名。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就业及扶贫相关的各类工作。具体承担宣讲扶贫政策、制定帮扶计划、完善工作台账、加强沟通联系,并承担就业扶贫、社保扶贫、健康扶贫及其他各项扶贫工作。

四、岗位待遇及管理

岗位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由县人社部门负责为就业扶贫专岗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保险);岗位补贴由县财政局按统一标准按月支付。

五、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康乐户籍,已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

(二)全日制离校未就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愿意在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责任心强,能胜任相应工作;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不得同时安置就业扶贫专岗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得享受两个就业扶贫专岗岗位,已招聘为临时交通协管员和临时农村自来水管理员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扶贫专岗设置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近5年内在人事考试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4.参加了2018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用的考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13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康乐县政务大厅(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对面)。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或择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三)资格审核

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人口信息由扶贫部门负责审核。

(四)人员选聘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71名,将采取笔试闭卷方式择优选聘(笔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71名,经体检合格后直接聘用。

(五)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71名时)

1.组织领导。笔试工作由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考试试卷的命题、试卷的押运和阅卷工作由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培训部负责;巡考人员为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考场的安排由县教育局负责;监考教师由县教育局抽调;考试成绩的公布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从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

2.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28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就业和扶贫方面的法规政策及时事政治。

4.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为准。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考试结束3日内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

1.组织领导。为了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抽调人员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原则,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2.体检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71名时)。按聘用计划1:1.2的比例分类确定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数达不到招聘体检比例时,按实有人数进行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地点康乐县人民医院。

4、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kanglexian.gov.cn/)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部门会同扶贫、财政部门发文审批。

(九)开展岗前培训

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组织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及时安置上岗。由用人单位与就业扶贫专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七、考核管理

(一)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考核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聘用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的依据。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工作积极程度、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县人社部门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服务资格,并停发岗位补贴;

(二)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责任和相关保障。就业扶贫专岗人员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建立聘用人员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就业扶贫专岗岗位:1.入学、服兵役的;2.刑事犯罪的;3.终止就业需求的;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6.服务期满的;7.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8.经认定有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就业扶贫专岗情形的。凡有人员退出时,用人单位应在当月月底前报告县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就业扶贫专岗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空岗时,用人单位汇报县人社局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充,并报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备案。

八、补贴发放

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每月的岗位补贴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用人单位初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银联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及考核意见等材料。以后每月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人社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未就业大中专生身份审核工作;扶贫办负责提供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料,配合做好人选审核确认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配合做好资金落实、拨付等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就业扶贫专岗选聘工作及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县(市)人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用人单位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为民实事办实、办好。岗位补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康乐县选聘就业扶贫专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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