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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忻州市宁武县调整乡村医生公告

2018-9-10 15:0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48| 评论: 0

摘要:    2018年忻州市宁武县调整乡村医生公告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用&rd ...
2018年忻州市宁武县调整乡村医生公告

   2018年忻州市宁武县调整乡村医生公告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用”的原则,拟面向现有村医及全社会公开选拨录用乡村医生19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对象及条件

  (一)录用对象

  1、具有乡村医师执业资格的现任村医。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未就业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身体健康的城乡退休医师。

  4、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的医学专业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管理。

  2、具有宁武县户籍。

  3、热爱农村,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住村工作。

  4、应选年龄:现任村医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未就业人员在60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城乡退休执业(助理)医师在65周岁以下(195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新应聘人员在45周岁以下(1972年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在村医岗位上主动辞职或被解聘未满5年的。

  5、涉嫌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未处理的。

  6、已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7、在岗的卫计系统社集体人员。

  8、不能坚持住村工作的。

  9、不符合录用所要求相关资格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二、报考方式

  本次选拨采取笔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1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本人凭身份证到县卫计局三楼会议室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二)考核

  根据乡村医生岗位的特殊性,考核主要采取以下赋分方式进行。

  1、2008年12月31日前担任村医延续至今的加20分。

  2、2009年1月1日后担任村医延续至今,且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的加10分。

  3、因乡村医生工作,受到过县卫计局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加10分。

  4、“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加10分。

  5、在应聘村卫生室所在村常住的加20分,在应聘村卫生室所服务村庄常住的加15分。

  6、建档立卡贫困应聘人员加10分。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聘人员,考核赋分可以累加。

  (三)免试录用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其他录用条件的应聘

  人员免试录用。

  三、报名

  本次录用将通过宁武电视台、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健康宁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张贴海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录用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4日

  (二)报名地点

  县卫计局三楼会议室(水口门街)

  (三)报名岗位要求

  按所公布的录用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

  1、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3、各类医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各种具备加分条件的证明(其中:应聘居住村或居住服务村岗位的人员,应持有乡镇卫生院盖章、院长签名的村委会证明)。

  5、本人近期小2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在报名现场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

  复审在笔考结束后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考核赋分条件进行审查。

  退休人员应聘的,要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体检。

  五、录取

  (一)每个岗位采取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录取,不设

  分数上下限,录满为止。

  (二)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总赋分。

  (三)未录满的岗位从服从调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底

  录取,并充分考虑居住地等影响乡村医生服务的因素,录满为止。

  (四)录取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岗前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须查实后再按规定处理。

  (五)本次选拨录用的乡村医生,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和监督

  (一)凡是参与命题、评卷、监考、考核、资格审查等项工

  作的考务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50—4722706

  监督电话:0350—4722977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录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宁武县录用乡村医生工作领导组

  2018年9月7日

  宁武县录用乡村医生岗位设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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