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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北碚区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9-30 17:0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576|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
2018年重庆市北碚区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相应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年龄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

    10.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考核、审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18年10月10日12:00之前将《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817613481@qq.com(报考市九院人员)、905355519@qq.com(报考北碚区中医院人员),以便考核组进行考核招聘的相关准备工作。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此次考核招聘市九院设三个现场报名点(重庆医科大学、同济大学医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北碚区中医院设三个现场报名点(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现场报名点按时间先后顺序确定,第二、三现场报名点招聘时间及剩余岗位在前一报名点考核结束后于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请适当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最终以现场报名确认为准。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持《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报名岗位必需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1份,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报名推荐表》。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等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报名确认:

    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将于2018年10月9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同济大学医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报名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将于2018年10月13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 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0开始。

    地点将于2018年10月9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同济大学医学院、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于2018年10月13日前公布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和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

    根据招聘工作进度,以上招聘时间和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和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2.考核方式

    考核招聘方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由考核小组记录在册。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按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总成绩=现场面试考核成绩

    考核组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统一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主动放弃者,2年内(即2019年至2021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重庆市第九人民医院人事科: 023-68867941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人事科:023—68355104

    重庆市北碚区卫生计生委干部人事科:023-68356309

    重庆市北碚区人力社保局考试中心:023-68285089

    工作建议邮箱:2522912065@qq.com


    附件:

    1.岗位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

    3.推荐表.doc

    4.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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