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王才网 网站首页 甘肃 临夏 查看内容

2018年甘肃临夏康乐县选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人员480名公告

2018-10-12 18:1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68|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使农村公路更好地为地方产业、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努力营造“畅、洁、绿、美、安”的农村交通环境,决定在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选聘480 ...
2018年甘肃临夏康乐县选聘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人员48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使农村公路更好地为地方产业、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努力营造“畅、洁、绿、美、安”的农村交通环境,决定在全县未脱贫建档立卡户中选聘480 名农村公路护路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招聘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使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康乐县公开招聘农村公路养护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丰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陈进华  县人社局局长

何正江  县财政局局长

杨建军  县扶贫办主任

缐维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高志荣   县养护站站长

戚建平   景古镇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海荣   附城镇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丁丽霞   莲麓镇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海龙   白王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寿涛   八丹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鹏程   八丹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会星   草滩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彥俊   康丰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赵育鹏   上湾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辛文泽   五户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温建斌   八松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春花   虎关乡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马有明   胭脂镇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田仲华   苏集镇农村公路养护所所长

各乡镇分管农村公路的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陈进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红艳、马进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康乐户籍,已列入建档立卡的未脱贫人员;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责任心强,能胜任公路养护相应工作;年龄在18-55岁之间。

(三)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已有人员获得安置就业扶贫专岗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不在选聘范围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聘范围: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康乐县农村公路养护员,共480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10月17日

(二)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方式:由各村委会组织,各乡镇公路养护管理所配合,将符合选聘条件范围的报名人员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将名单上报县人社局、交通局备案审查。并附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建档立卡户乡镇证明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5张。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由扶贫部门负责审核建档立卡人口信息,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是否重复获得安置就业扶贫专岗和乡村公益性岗位。

(五)人员选聘

按照2018年上半年各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际里程设置的岗位名额数(具体见附表),以村为单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设置岗位数,经体检合格直接聘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设置岗位数,由各村通过民主评议集体决定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 gskanglexian. gov.cn/ )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交通部门会同人社、扶贫、财政部门发文聘用。

(八)开展岗前培训

由县人社局、交通局按规定组织聘用护路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及时安置上岗。由各乡镇公路管理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五、岗位职责

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考核管理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另行文规定。

六、岗位待遇及管理

(一)岗位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二)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考核由县人社部门和县交通运输局共同进行;

(三)聘用协议实行三年一签,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不再续签的,解除其原有义务与权利,与聘用方无任何责权利及后续关系。聘用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由县交通局负责为聘用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保险)。

(五)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加强对养护人员上路养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考核,要加强对聘用养护人员的管理,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或因其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要及时上报县交通运输局解除聘用协议,并及时反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其他

(一)有关选聘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康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gskanglexian.gov.cn/)上发布。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康乐县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人员名额分配表.xlsx

选聘咨询电话:

康乐县人社局: 0930-4421344

监督举报电话:康乐县纪委(监委): 0930-4421279

康乐县委组织部: 0930-4421310 

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16 18:13 , Processed in 0.05051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