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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8-10-23 11:1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501|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 ...
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日)。

    3.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最低服务期内到合川区外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条件和范围”、“招聘单位及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可以选择各个场次中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1-2个招聘单位(已确定为体检对象考生不得参与下一场次考核),在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网上报名

    从简章发布之日至该考点现场招聘前一天截止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http://61.186.167.227/hckhzp/)中准确选择具体考点、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区教委在网上进行资格确认。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仍须到本人选择的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参考。在各场次现场报名处张贴公示该场次网上报名情况。

    2.现场报名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10月30日9:00-16:00,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招就处)A109室;

    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11月2日9:00-16:00,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新勇活动中心;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2018年11月5日9:00-16:00,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聘大厅2楼。

    根据招聘进度,若现场报名时间或剩余岗位有变化,将提前一天公布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下一站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具体地点将提前一天公布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下一站高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请及时关注。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1)《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及时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必须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等情况将在考试考核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二)考核

    1. 考核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或在资格审查现场张榜公布

    2. 考核方式、内容及分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其中:文化学科岗位采取试讲教学片断的方式进行考核,艺体学科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总分值为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当场确定的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七)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拟聘单位及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附件3)办法的,还可按规定享受我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补贴。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公费师范生6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解除聘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合川区教育委员会:023-42824178;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合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合川区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

    4.各招聘单位宣传资料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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