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100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2018年开发区拟选任100名人民陪审员。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其他选任条件见选任公告。 二、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随机抽选由开发区司法分局会同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发区公安分局从开发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于2018年12月5日前向开发区司法分局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申请表》、《人民陪审员推荐表》。 三、其他具体的选任条件和程序及申请、推荐表格等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登录网站:http://xzkfq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联系电话:83550791、80282302 原标题: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陪审员选任通知 开发区人民法院 开发区公安分局 开发区司法分局 2018年11月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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