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青华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合同工)1名。宣传文秘工作人员3名。 三、聘用条件 (一)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合同工) 1. 保山户籍人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热心民政事业并能长期稳定工作,熟悉电脑办公应用操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3. 曾经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或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经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二)宣传文秘工作人员。 1. 保山户籍人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 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智能手机; 3. 形象气质佳,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擅长写作会演讲者优先。 4. 有宣传工作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合同工) 主要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及其他社会服务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居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完成区民政局、街道民政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宣传文秘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街道辖区范围内各行各业、各部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党政办做好文件起草、收发等工作。完成街道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招聘岗位和待遇 1.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1人。试用期3个月。工资标准执行2000元/人/月(试用期间不承担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执行3600元/月(含单位购买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2. 宣传文秘工作人员3人。试用期3个月,工资标准执行2000元/人/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执行2500元/人/月。 六、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二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七、考试方式及程序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笔试地点在青华街道三楼大会议室。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民政政策、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 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每个岗位按1:2选取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 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公示和聘用 一旦确定为拟招聘人选,按要求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青华街道组织人事办联系。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15087562903
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2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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