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池州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天湖风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量,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12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 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热爱城管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6、身心健康; 7.报名人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3、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人员,不予招聘;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在池州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享受一定经济补偿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2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招录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6月3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等媒体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6月19日10: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45元/人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体能测试两个环节每位报考考生均需参加,有其中一个环节未参加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轮各个环节的资格。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遇恶劣天气影响体能测试场地的,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科技、时政、法律法规、市情、公文写作等。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具体见岗位表。评分标准见《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 笔试总成绩按笔试科目成绩×0.5+体能成绩×0.5合成,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和应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比例(逢小数进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规定,依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0.5+面试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和应录人员合成成绩,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录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录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平天湖风景区党工委审定。聘用人员上岗后食宿自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决定继续聘用事宜。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期内待遇: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月收入享受平天湖执法分局同等人员的待遇,并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其中个人部分自己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6-2717136(政策咨询) 0566-2617353(考务咨询) 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 2019年6月3日 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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