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宝鸡凤县招聘协警、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协警5名,检察院协警5名,消防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凡招聘人员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凤县籍户口优先。 1、协警: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7名,身高1.68以上,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女性3名(其中县法院1名,县检察院2名),身高1.60以上,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高中); (4)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速记能力。 2、消防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持B2驾照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男性7名,无纹身,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7日。 2、报名地点: 根据所报岗位在招聘单位直接报名。 3、报名需填写《凤县2019年公开招聘协警、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1、协警:由县人社局、县法院、检察院共同组织,采取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 (1)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职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7月8日 测试地点:各招聘单位 测试内容:基本法律素养和文字功底。 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确定拟录用人员: 总成绩=(面试成绩×6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将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消防员:由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60%。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面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消防知识。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按照标准姿势)。 (3)确定拟录用人员: 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将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人员因隐瞒病史、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政审。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高中学历1850元、大专学历1950元、本科学历2100元的标准(含个人交纳保险)发放,晋升工资按《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调整。按照规定交纳相关保险。 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食宿,每月根据工作需要调休8天。 四、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县法院 联系人:杨福生 联系电话:4805903 县检察院 联系人:卓地龙 联系电话:4763149 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李 宏 联系电话:4805119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人民法院 凤县人民检察院 凤县消防救援大队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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