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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宝鸡凤县招聘协警、消防员公告

2019-6-20 19: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75|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协警5名,检察院协警5名,消防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招聘条件凡招聘人 ...
2019年宝鸡凤县招聘协警、消防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协警5名,检察院协警5名,消防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凡招聘人员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凤县籍户口优先。

1、协警: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男性7名,身高1.68以上,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女性3名(其中县法院1名,县检察院2名),身高1.60以上,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军人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高中);

(4)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速记能力。

2、消防员: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持B2驾照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男性7名,无纹身,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6月27日。

2、报名地点: 根据所报岗位在招聘单位直接报名。

3、报名需填写《凤县2019年公开招聘协警、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资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式

1、协警:由县人社局、县法院、检察院共同组织,采取面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

(1)职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职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7月8日

测试地点:各招聘单位

测试内容:基本法律素养和文字功底。

参加职业能力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各招聘单位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3)确定拟录用人员:

总成绩=(面试成绩×6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将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2、消防员:由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采取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占40%,体能测试占60%。

(1)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9年7月10日

面试地点:县消防救援大队

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消防知识。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按照标准姿势)。

(3)确定拟录用人员:

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将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

由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人员因隐瞒病史、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是否遵纪守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政审。

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高中学历1850元、大专学历1950元、本科学历2100元的标准(含个人交纳保险)发放,晋升工资按《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调整。按照规定交纳相关保险。

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食宿,每月根据工作需要调休8天。

四、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凤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由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县法院 联系人:杨福生 联系电话:4805903

县检察院 联系人:卓地龙 联系电话:4763149

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李 宏 联系电话:4805119

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县财政局

凤县人民法院 凤县人民检察院

凤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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