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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19-7-18 15:0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66| 评论: 0

摘要:   为切实做好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
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5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7月16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czsjtj.chizhou.gov.cn/)等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6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31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31日18: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共计90元)收取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8月5日上班时间到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东湖南路46号,联系电话:0566--2617353),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日12:00-18: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统一笔试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2019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笔试总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上午08:30—11:0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可于8月7日9:00至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8月12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2023221)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5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专业测试时间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成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有关事宜

  本《方案》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3221(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66-2088226(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66-321727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2019年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docx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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