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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湘西州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8-12 15:25|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17| 评论: 0

摘要:   为充实和优化永顺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 ...
2019年湘西州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永顺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8月27日至1983年8月27日期间出生),个别特殊岗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1);

  (七)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者常住户口在永顺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永顺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19年8月9日前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月29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三角公园斜对面),联系电话:0743-5238162。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可用成绩单报名)及复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未经PS处理)、填写《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2)在职人员报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意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认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卫健局会同人社部门认定。

  (4)注意事项。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察时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卫生健康局与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审定并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笔试时间。2019年9月8日(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7日(上班时间)。领取地点:永顺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302室)。

  (五)体检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拟确定体检对象末名出现笔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的,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在县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及纳入国家正式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手续。报考乡镇公共卫生与管理所(办)岗位的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工作岗位。应聘者一经聘用,在所服务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服务期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或参加其他行业的招考。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13762113911。

  2、对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人事管理规定。

  六、本招聘简章由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38162

  点击下载>>>

  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永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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