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面向内地高校师范类专业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高校师范类专业大学毕业生 学前: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初高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符合《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的要求; 5.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文”、“汉语”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前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与学科一致;高中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与学科一致。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待遇 1.工资
2.住房:教师公寓2人一套,配套设施齐全,拎包入住。 3.探亲:每年享受探亲假,可享受一次探亲报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15886811808 张老师18999066510 汪老师13909978796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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