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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新教师

2017-6-2 19: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81| 评论: 0

摘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 ...
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新教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要求,经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高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chrss.gov.cn)、高淳教育网(www.gcjy.info)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参加2017年南京市四城区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基准线的考生(基准线为80分),且符合岗位(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不含非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

  2.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7年非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南京生源(户籍)2014年至2016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已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应届生须于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博士放宽到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南京生源(户籍),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学前教育专科毕业生,报考幼教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或取得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含后学历)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8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南京生源免费师范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淳区教育局三楼组织人事科(高淳区淳溪镇镇兴路229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材料:

  《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聘用在市内幼儿园教学岗位达5年及以上人员还须提供2011年9月以来工作经历证明(含单位证明和劳动合同),取得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提供相应证件。

  (2)报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相同(研究生专业若不符,可按符合岗位(学科)要求的本科专业报考,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所报类别、学科须与笔试成绩单上所列类别、学科一致。

  (3)已报名参加过2017年高淳区新教师招聘尚未入围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4)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学科)数的1:3确定。报名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高淳教育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学科)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淳教育网、高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高淳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及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安排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和体检、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出高淳区教育系统。

  3、本次招聘由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025-57338636(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 025-57338710(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7338632(高淳区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附件:1.《南京市高淳区2017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学科)信息表》

  2.《2017年南京市高淳区新教师补充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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