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耒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信息 在衡阳市范围内选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不含科级领导干部)12人, 其中:耒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一)岗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纪检监察(二)岗位选调工作人员2人;耒阳市委巡察机构巡察综合岗位选调工作人员7人。选调人员经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统筹分配到耒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耒阳市委巡察机构等部门工作岗位。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二)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身份等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耒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三)身体健康; (四)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晋升职级(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的除外)的应任现职位满1年,工作年限计算到2020年6月30日;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与招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5. 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 社会关系复杂,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 配偶及直属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8.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考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1. 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市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公布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2. 在耒阳市委、耒阳市政府一楼张贴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6月24日(节假日照常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耒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耒阳市委办公大楼南栋407室),联系电话:0734-4389786。 2. 报名所需资料 (1)《2020年耒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此表须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须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盖章; (2)编制信息证明(由单位所在地编制部门出具并盖章);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由单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并盖章); (4)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全过程。耒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才进行考试。如果达不到开考要求,经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相应递减选调名额,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70%和30%。笔试结束后,按招考选调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保密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耒阳市纪委监委派出考察组,到其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核查。 若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考察结果经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试用资格。 (九)试用和调入 耒阳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试用人选,统筹安排试用单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耒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正式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上述程序实施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0年耒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耒阳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耒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条件表 中共耒阳市纪委 耒阳市监委 2020年6月1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23 21:53 , Processed in 0.06490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