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优化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结合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需求实际,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六枝特区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六特办通字〔2013〕42号)的相关规定,拟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引进招聘一批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此次引进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高校引进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引进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省内外高校引进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引进招聘领导小组)。 二、基本原则及程序 本次引进招聘工作在引进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考核学生在校成绩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引进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布岗位职位、宣传发动、高校现场报名或网络投递简历、审查资格条件、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确定引进人才名单、签订协议,学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经体检、考核、公示,人事部门行文聘用,用人单位签订正式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引进招聘计划数为25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数见附件1《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高校引进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应届毕业生),药物制剂岗位可放宽至往届生(以下简称“Ⅰ类人员”);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Ⅱ类人员”);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Ⅱ类人员”); 4.全日制本科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Ⅱ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履行岗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5.“Ⅰ类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Ⅱ类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止至报名日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管教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截至报名日期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处分期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招聘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到高校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1.高等院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具体到招聘现场为准):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高等院校校园招聘会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审核有关资格证书原件,收取审核合格的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1)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2)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3)专业技术资格印证材料; (4)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5)在校成绩单(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提供);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7)在职在编需提供原单位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签订的《诚信报考承诺书》。 2.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对应岗位投递简历,同时按照高等院校现场报名的要求自行准备报名材料,并将所需报名材料按顺序制作成电子版后提交至电子邮箱(1146923676@qq.com)复审。 (二)资格审查 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引进招聘条件,对考生的身份、学历学位、在校成绩、相关资质证书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经审查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面试 1.高校现场面试(面试时间以具体到高校现场为准)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评分+推荐的方式进行。 2.线上网络报名部分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线上面试 ①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在本单位设立远程网络面试考场,通过高校指定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或其他智能移动办公平台,使单位的PC端和考生的手机端相连接后进行远程网络面试。 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评分+推荐的方式进行。 ③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线下面试 ①针对线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确定为拟面试的人员,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 ②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半结构化面试评分+推荐的方式进行。 ③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1.“Ⅰ类人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在校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在校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5),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在校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Ⅱ类人员”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考生面试成绩按百分百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加分项。为更好鼓励条件优越者踊跃报考,特设加分项。 (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考生加3分,中级职称考生加2分,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考生加2分,初级职称考生加1分; (2)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加2分; (3)加分项可累加计算。 (五)确定拟引进人员 面试考官7名。获现场评审成员七分之五(含七分之五)以上推荐票者确定为推荐提名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从推荐提名人选中按总成绩择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其中: 1.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按照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职称、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应届全日制一本、二本学历的条件顺序进行;条件均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录用。 2.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由引进聘用单位与考生签订三方协议、临时聘用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体检、考察等程序结束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能提供引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材料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高校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先后情况,在高校现场招聘已完成招聘引进计划数时则不再进行网络招聘,或网络招聘已完成引进计划数时则不再进行高校现场招聘。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按1:1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有一次复检机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机构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在六枝特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疑议的,由引进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人事部门行文聘用,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起始时间及岗位以聘用合同为准。招聘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年限须满5年才能申请调离或交流。 六、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招聘过程中,各环节时间、地点等信息,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方案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进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8-53178966 联系人:伍娅 附件: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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