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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

2015-10-2 23:33|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52| 评论: 0

摘要:   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 ...
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

  2015年贵州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招聘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社部门管理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1名;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从事过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者优先;

  (七)身体健康;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有精神病史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公告

  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事宜。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523室)。联系人:何杰清,联系电话:8223837。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单位认真审查报考者以上相关手续,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七、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考试采用笔试和现场测试相结合。

  (一)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公文写作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总分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及地点:10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

  (二)现场测试。每个职位笔试前三名者进入现场测试,重点测试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应用等。成绩总分为100分,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现场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笔试和现场测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低于本次考试总平均分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已参加现场测试人员内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政治考核不合格或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临聘合同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按照综合得分、体检和考核后1:1比例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受聘者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因政策变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工资及待遇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试用期工资1500元/人/月,正式聘用期工资3000元/人/月。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费用、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份从受聘人员工资中扣除。每个合同期工资按上个合同期个人总工资的10%递增(具体可参照在职职工工资调整幅度执行,但最高不超过同等条件在职职工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工作的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局机关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

  十二、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纪委第六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凡在招聘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248926(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8222256(市住建局)。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23837)。

  特此公告

  职位表 :fcb7bc594a37c9d426a0ad70531.rar

  报名表:5b12b4ca3dac4c0e1e75aa.rar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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