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王才网 网站首页 公共基础 法律常识 查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等

2017-6-18 17: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689| 评论: 0

摘要: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等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补充任命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委员长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相关分类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3-29 06:02 , Processed in 0.04281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