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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第一医院招聘编制55人公告

2020-7-27 16:15|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98|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泉委发〔2015〕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原则上每月上旬组织集中考核并办理入职手续。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个别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及研究生期间主要课程、研究生期间临床实践岗位、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导师专业等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5.博士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可申请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时间由医院确认,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即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形式

  登录“泉州市第一医院”首页“医院公告”栏目(http://www.qzdyyy.com/notice/)查看招聘公告,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邮箱rsk7015@163.com。联系电话:0595-22277003。

 

 

  报考人员将相关证件、证书拍照或扫描为图片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各项信息。

  (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即可)

  (1)《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承诺人签名手写,含相片);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各阶段),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

  (4)尚未就业的往届人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5)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阶段提供);

  (7)境外、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及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发表论文等情况证明。

  四、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通知参与考试。

  五、考试办法

  博士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能力。考官组由7人组成,面试评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考核设置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数。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由泉州市第一医院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逾期未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泉州市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qzdy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签订聘用协议,由用人单位到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填写并提交《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方可参与考试。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和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非绿码者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如面试、体检通知等)将通过泉州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泉州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95-22277003)咨询。

  医院对经过招聘或引进、考核合格并聘为事业单位编制的博士给予30万元/人专项补助。如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的人才,享受医院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包括最高100万元安家补贴、科研资助经费等。

  (三)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最终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所有落选考生中面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277714。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   1.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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