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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直幼儿园招聘32人公告

2020-7-28 16:44|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84|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和程序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受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 ...

因工作需要,宿州市教育体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程序

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受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委托,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幼儿园专任教师13名、保育员15名、保健员4名。招聘工作按照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工作受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有爱心、有亲和力和服务意识,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心条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目前已被宿州市认定备案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对象具体资格条件

(一)专任教师

(1)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基本技能:具有幼儿教师弹、唱、说、跳、画的基本技能。

(二)保育员

(1)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4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保育员资格:须持有保育员资格证或持有保育员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有教师资格证者、特别优秀者优先录用);

(5)基本技能:具有岗位实际操作技能。

(三)保健员

(1)学历: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内(198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职业资格:具有保健员资格证、教师资格证;

(5)基本技能:熟练掌握疾病预防、保健护理、应急救治基本技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要求,对于“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8:00开始至2020年8月1日下午17:00截止

报名地点: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西边北斗卫星楼3楼304室)

联系人:办公室 3089239

秦经理 18155712583

杨经理 18155713761

张经理 19155710908

报名费用:100元/人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填写《个人简历报名表》。提供一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6张。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为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确定。

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科目设置

(1)幼儿教师: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纲要》和《指南》;

(2)保育员:幼儿园保育知识;

(3)保健员:幼儿园卫生保健知识;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二)面试

1.幼儿教师:口头答辩、才艺展示、无生上课;

2.保育员:口头答辩,实际操作;

3.保健员:口头答辩,实际操作。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待定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缺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即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公告栏及网站(www.anszgj.com)进行公示。

八、签约聘用

专任教师聘用期为2020—2021学年度一个学年度,保育员、保健员实行两年一聘。

应聘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考核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聘用期内违纪违法的或不胜任工作的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予以解聘。

九、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3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工资扣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后工资不低于2400元/月。另每半年按工作岗位、工作表现、考勤情况核发人员绩效工资。

十、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宿州国合辅警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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