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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沧州市南大港产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7-29 15:02|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26| 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回南大港产业园区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沧州渤海新区组织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回南大港产业园区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人数

  公告发布后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引进人数,择优录取。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8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学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学历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双学士学位毕业生)。

  关于本科一批学历的鉴定,以报考人员当年高考录取批次为准;体育类、艺术类报考人员,参加联考的,其录取院校专业必须为提前批A批,参加校考的,其录取院校专业必须为提前批A批,且其文化录取分数达到一批分数线;

  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须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有南大港产业园区户籍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我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以户口本、分区(社区)及公安局证明信为准,配偶报名以结婚证为准,凡涉及到户籍、结婚证件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有越级非法上访记录的;

  6.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园区拆迁征收工作中存在不配合历史的;

  7.现役军人及已在我区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引才报名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区党委、管委的领导下,由人才引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局)具体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和录用等程序。现进入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新机关楼6007室)。

  4.咨询电话:0317-5897978

  5.报考人员需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下载并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由人才引进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笔试、面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允许参加南大港产业园区组织的各类人才引进及招聘考试。

  人才引进办公室将资格审查结果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报名结束后,具体录取人数和其他引才工作程序内容将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公布。

  点击下载>>>

  南大港产业园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南大港产业园区人事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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