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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江苏科技大学招聘40人公告

2020-7-29 17:33|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42| 评论: 0

摘要: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 ...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提供校级或院级党政证明原件,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工作经历和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8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8月6日10: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28日09:00-8月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8月10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部分岗位)的形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3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查询。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对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心理测试和面试前在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单位及岗位、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资格复审工作由校人事处负责,复审时查看应聘人员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专业测试(部分岗位)

  报考11-13号岗位以及15-19号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须参加专业测试的岗位(11-13号以及15-19号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校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2183

  联系人:陆老师、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31803

  联系人:蒋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科技大学

  2020年7月27日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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