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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22人公告

2020-7-30 10:56|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465|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创新城市管理能力,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全权委托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人员22名(劳务派遣)。一、招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服务职能,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创新城市管理能力,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全权委托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人员22名(劳务派遣)。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物业中队工作人员、及局考评督查股工作人员共计22名。其中女性10名,男性1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确保人岗相适,结构优化。

三、招聘岗位职责

岗位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坐席员

1、负责区指挥中心的案卷批转与核查;负责城管高清探头对全区重要监管部位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考评及环卫机械化作业的考评监督工作;负责市长热线转办和市民举报投诉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

2、负责区、街道网格化中心信息受理协调处理等工作。

3、负责区指挥中心计算机运行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4、接受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二:区物业中队工作人员

1、负责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工作,督促指导街道物业工作;负责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智能化、信息化建设。

2、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招投标活动、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公司进驻和退出交接活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指导辖区内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信誉升级、物业人员培训,落实物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物业管理企业创优评先推荐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纠纷、投诉。

5、承办住建部门有关住房保障政策落实的事务性工作。

6、负责辖区新开发建设物业的前期对接,做好房地产业有关服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协调工作。

7、接受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三:局考评督查股工作人员

1、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检查、评比、督促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2、接受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本人为株洲市户籍(原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在石峰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2年以上者(含区机关单位同类临聘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遵纪守法,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熟悉石峰区区情区貌、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使用。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以下人员群体报名,给予适当优先(具体见附件二)

1.石峰区户籍且常住石峰区1年以上人员。

2.在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从事相关工作人员或在区机关单位从事同类工作2年以上人员。

3.退役军人(限石峰区户籍,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电脑操作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信息

1.招聘信息通过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平台、民企人才网、幸福株洲石峰网格居民微信群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在石峰区各街道粘贴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发布公告时间:2020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4 日

2.集中报名时间:2020年 8 月 5日至 8 月 7 日,仅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

(一)8月5日—6日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华晨大拇指写字楼925/926室)

(二)8月7日石峰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人:安经理18153740805

黄主管18908435568(微信同号)

办公室28226888。

4.报名材料

①提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可现场填写)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件,A4纸正上背下排列);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直系亲属户口簿和结婚证);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1寸免冠彩照2张;

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

⑦原单位工作证明(有城管系统、区机关单位经验者提供);

⑧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⑨士兵/士官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资格审查

由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退伍证、户籍等资料和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告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者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未领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七、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电脑操作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跑步,女:1000米;男:2000米(体能测试合格标准现场公布)。考生必须在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电脑操作测试、笔试、面试环节。如遇身体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哺乳期等)则需提供县级以上证明材料方可另行补考体能测试(仅限于原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

(二)电脑操作测试。测试项目为电脑基本操作、文字输入速度、文档编辑、表格制作等,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要求,以准确率和操作时间为评分标准。考生必须在电脑操作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环节。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石峰区区情民情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文件及法规、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优先群体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具体加分情况见加分分类表(附件2)。

(四)岗位面试。按不超过1:1.5比例进入岗位面试,岗位面试成绩为100分,每人时限为10分钟。岗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能力,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与判断能力等。取平均分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电脑操作测试成绩×10%+笔试成绩×50%+岗位面试成绩×40%。电脑操作测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以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八、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株洲吉安人力资源公司标准执行。

(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石峰发布(微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统一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业务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与株洲吉安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2年期满后,根据劳动者的现实表现情况与实际工作能力可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违反株洲吉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制度》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十、待遇保障

1.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

2.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年终考核为合格等级以上的工作人员,按照区政府统一标准给予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工作满1年)

3.试用期满,担任职务的人员将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补贴。

4.工作满1年以上,经年度考核为合格等级以上的人员,按50元/年的标准给予工龄补助。

5.缴纳“五险一金”:职工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相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十一、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伪造(变更)相关资料等现象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黄主管:18908435568(微信同号)

办公室:0731-28226888

(二)城管局联系电话:0731-22629754

(三)监督电话:0731-22232615(区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十三、附则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株洲吉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附件:

1.石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劳务派遣)报名表

2.石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劳务派遣)优先群体笔试成绩加分分类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石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劳务派遣)报名表

附件2:石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劳务派遣)优先群体笔试成绩加分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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