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才公告人
2017年哈尔滨市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mulan.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7年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以报名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8年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不予通过。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填写完整(请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专业-本人姓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1)邮箱:mlyjy2014@163.com 咨询: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 姜雪晶 0451-58615024 13763435795 (2)邮箱:chjiang1976@126.com 咨询:北京农产品加工所 张春江 13520314165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咨询) (二)资格确认 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截图(学信网→高等教育→学籍信息截图、学历信息截图),四张2吋照片;2017届毕业生如还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须提供其所在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其学历、专业及专业方向的统招在校证明;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以下情况可以通过: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审核通过。 资格确认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30) 资格确认地点: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木兰工业园区内200米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情景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日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3个工作日。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提出递补意见,经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初级岗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2017届毕业生毕业时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木兰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08272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试用期满,与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1.《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木兰县主食加工技术研究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4-25 13:58 , Processed in 0.043877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