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屯办〔2020〕22号《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昱中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街道编外聘用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一般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5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符合以下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有街道社区工作经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986/0/page_1.html)或微信公众号(幸福昱中)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至 8月26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党政办(屯溪区仙人洞南路2-1号三楼308室)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张),相关证明材料、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板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 (三)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水平。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接到电话通知2日内到屯溪区昱中街道党政办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昱中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对象。 2.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通知书和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由此出现的面试人员数不足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补录时间截至到规定时间下午5点前。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最终合成成绩,按照1:1等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指定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 体检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2.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整个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要征求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等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溪区昱中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为三年。 2.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统一分配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街道每年将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奖金、评先挂钩。 4.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屯办〔2020〕22号文件标准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屯溪区昱中街道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屯溪区昱中街道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9-2512993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12459 屯溪区昱中街道 2020年8月12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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