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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属企业专职监事招聘公告

2020-8-23 17:22|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721| 评论: 0

摘要: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专业人员,从事国资监管或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现将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区属企业专职监事(一)岗位说明 ...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专业人员,从事国资监管或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现将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属企业专职监事
        (一)岗位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浦东新区直属企业监事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浦东新区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执行国资监管重大事项落实;列席或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对决策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风险进行提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执行公司财务检查,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新区国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相关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信誉,没有违法违规职业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要求30-45周岁。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财务、金融、企业管理)或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优先。
        4、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企业财务、会计、审计或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企业财务、审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战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5、熟悉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二、区属企业专职监事专司资产评估专业人才
        (一)岗位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和《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20〕100号)等有关规定,主要由新区国资委安排从事资产评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资产评估文件起草;资产评估项目现场勘查、监督检查;资产评估业务咨询;资产评估项目数据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诚实守信,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信誉,没有违法违规职业记录。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年龄一般要求30-45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适当放宽。
        3、熟悉财务知识,精通评估业务,具有丰富的企业资产评估经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满8年,且具有相关评估类资质。
        4、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在评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5、熟悉国资监管政策及长期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并具备实践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将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需提供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和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xqy@pudong.gov.cn。邮件主题请备注"应聘区属企业专职监事"或"应聘专职监事专司资产评估专业人才"。
        3、告知承诺: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相关内容。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组织考试
        1、新区国资委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确定初步人选。
        2、将根据人岗匹配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与报名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安排以收到的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4、未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按照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测试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参加测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三)录用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2、新区国资委对拟录用人选,根据需要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考察了解。对于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依序递补。
        (四)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浦东新区国资公司-上海浦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企业规定的工会福利。

        咨询电话:021-50682769(专职监事)
                         021-20742446(资产评估)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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