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临时聘用制书记员5名,原则上安排书记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限男性,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8月25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计算机网络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专业优先聘用; 4、本人和近亲属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纳入失信名单。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6日至9月2日; (二)报名地点:合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办公楼310室); (三)联系电话:0934-8518806; (四)报名资料: 1、提交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寸彩色照片2张 ; 3、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4、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 五、测试 (一)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文字功底、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能力等 。 (二)测试包含基础知识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基础知识测试 基础知识测试采取限时撰写文章、计算机文字输入、排版、表格制作等方式进行; 2、面试 采取现场提问等方式,考察应聘者口头表达、应变等能力。 六、体检 (一)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合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政审中发现有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测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上级法院用人政策、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资2000元/月,差旅费按国家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报销,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本公告由合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020年8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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