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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邳州招聘专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30人公告

2020-8-27 17:23|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372|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邳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 ...

根据工作需要,邳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素养;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镇(区、街)的工作节奏。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专业、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邳州党建网(http://www.pzdj.com)、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z.gov.cn/pizhourbj/)。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以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9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9月2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9月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微信支付报名费用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

  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吋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工作,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在邳州党建网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党员证明材料(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盖章,20日内有效)。

  4.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2吋证件照3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于资格复审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三、招考办法

  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在邳州党建网(http://www.pzdj.com)和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z.gov.cn/pizhourbj/)及时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邳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至各镇(区、街)使用,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工资标准参照邳州市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执行,办理企业保险,绩效工资按照年度考核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镇(区、街)商定。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拟聘用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严把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招聘公告由邳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88767

  监督电话:0516—86288779

  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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