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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143名)

2017-6-29 09:0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61|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徐州市贾汪区面向社 ...
2017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143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徐州市贾汪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中小学教师和13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专科、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不限户籍。专科学历报考者须为徐州户籍或为徐州生源。高层次学历者如以低学历报考,须符合低学历报考年龄、户籍等相关要求。

  (五)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2、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七)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贾汪区在编教师及2016年新招聘教师;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7月2日9:00-7月8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7月2日9:00 — 7月9日12:00

  交费确认时间:2017年7月2日9:00 —7月9日17:00

  (周六、周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交纳报名笔试费100元。交费成功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吋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考生填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更改报名信息,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岗位取消后,该岗位已完成交费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7月10日9:00-12:00)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5)报考人员须在7月13日-7月14日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100元。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已就业的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

  (4)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教师岗位不需要提供),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学位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已通过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6)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满分70分,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30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钢琴弹唱,其中素描限时15分钟,钢琴弹唱限时5分钟。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教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时,持面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时,从本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bj.xzjw.gov.cn/)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本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双向选择,优分优选。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理。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仍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2017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十、本公告由徐州市贾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6889680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 0516-87618686

  徐州市贾汪区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516-66889659

  附件:1、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7年徐州市贾汪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专业要求

  附件:2017贾汪教师招聘岗位表 学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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