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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沧市耿马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2020-9-17 11:4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20| 评论: 0

摘要: 为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抓好协管员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此次补充招聘人员需具有 ...

为保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抓好协管员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需要,此次补充招聘人员需具有耿马自治县一年及以上户籍,年龄18-35周岁,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不良记录,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 体重不低于55公斤。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3公斤。

(二)招聘条件

1.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心理障碍。

3.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公安院校和法律、城市管理、体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准驾车型E驾驶证及有特殊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口头表达能力和承压、履职能力等;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2.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3.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协管员工作,因违反规定被辞退、开除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至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青年路62号。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如:退伍证等),以上证件类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报名。

5.报名联系人:杨鑫,联系电话0883-6126688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长等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三)聘用

综合面试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拟聘用人选持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到耿马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相关规定递补一次。

2.体检。拟聘用人选资格复审通过后到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照管理权限在耿马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耿马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简历

个人简历表.docx

耿马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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