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巴中市恩阳区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巴农函〔2020〕114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热爱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使用 1.具有法律、经济、农学等相关专业的; 2.退伍军人、应届大学毕业生; 3.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聘用人数和程序 巴中市恩阳区本次聘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10名,人员聘用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评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考试分为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取前10名,出现并列情况,由评审组择优。对体检合格(体检费用自付)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培训上岗。 三、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由区农经站制定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职能职责和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对考核优秀的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在下年度可优先聘用。 四、服务费用 经费来源:巴中市恩阳区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试点资金。 五、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相关证明到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报名,并填写《巴中市恩阳区聘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报名表》,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27-3369778 15182798066 附件:巴中市恩阳区聘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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