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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2020-9-24 15:0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70|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份说明 合同制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 ...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身份说明

合同制书记员是为法院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提供辅助性工作的专门人员,不占法院系统的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工勤人员编制,不具有法院在编人员身份和公务员身份,只行使审判、执行和综合事务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8名。

三、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纪律意识强、服务意识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普洱市常住户口或者具有云南省常住户口且经常居住地为普洱市。

3、合同制书记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后出生),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的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备较强的计算机速录和听记能力。

四、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3、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五、聘用方式

1、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在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普洱中院负责。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提供免费岗前和在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经培训和业务考核合格的为正式聘用人员,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初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的德、勤、能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合同。

3、履行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告知政治部,经办理离职手续后解除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月薪酬不低于36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代缴,实领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免费提供岗前和在岗培训;配发工作所需的法院制式服装。

七、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邮件报名方式,考生填报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的PDF件一并通过邮件报送。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

报名邮箱:1216870429@qq.com。

联系人:罗正平电话:0879-2886892。

八、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前16名进入面试,面试后确定8人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1个月)。2020年9月27日进行计算机速录测试,28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如有调整再行通知。

本公告由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报名登记表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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