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为:区司法局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调解员1名、区司法局社会工作者2名、东庄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埭头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为:区司法局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调解员1名、区司法局社会工作者2名、东庄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埭头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 2.待遇:月工资按秀屿区人社局印发《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莆秀人社〔2020〕52号)文件规定发放。 二、报名条件 1.驾驶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5年以上驾龄,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2.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及会计专业优先,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机关事业编外用工义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方式:填写《秀屿区司法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邮箱:gsy760910@163.com。 2.现场报名地点:秀屿区人民政府大院司法楼320室(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3.资格审查: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秀屿区人民政府大院司法楼320室(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进行现场审查。(备注: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4.面试方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公示:合格者公示3个工作日; 6.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联系电话:0594-5820148(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 2020年9月27日 附件:秀屿区司法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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