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大学生回村工程”选聘工作,由全县除已完成选聘工作的河口镇之外的17个乡镇(中心)组织实施,选聘166名优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铅山籍或在本县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扎根基层发展意愿;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现代办公软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到村工作: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违法犯罪调查的; 2.有涉黄、涉赌、涉毒及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参与和组织煽动群体性事件,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本人及直系亲属存在非法上访、缠访、闹访行为的; 10.近三年内被责令辞职或免职的,以及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1.其他不宜选聘岗位工作的。 三.政策待遇 报酬待遇:回村大学生在试用期内领取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薪资标准参照所在村“两委”副职同等待遇执行,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绩效、福利等由各乡镇(中心)参照村“两委”副职办理。 政治激励:回村工作的大学生,是党员的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养,非党员的优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优先发展入党;表现优秀的,在评先评优上予以倾斜。回村大学生,鼓励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对表现特别优秀的,鼓励乡镇(中心)党委认准的人选直接任村党组织书记。符合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等各类招考考试条件的,优先推荐。 创业支持:对回村任职的大学生,开展创业项目的,给予创业贷款扶持,每名大学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时,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支持大学生入乡入村创业扶持政策在铅山落地。 四.选聘方式 由各乡镇(中心)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笔试和面试方式、程序及考试内容等,岗位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见文末岗位表。选聘各项事宜由各乡镇(中心)负责解释。 大学生报名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④《铅山县“大学生回村工程”报名表》2份。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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