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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20-9-30 15:23|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451|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 ...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0年9月30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

      4、审判业务岗位要求法律专业,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五笔等文字录入速度(看打及听打)60字/分钟以上,且正确率达到   90%以上。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者优先。

      5、综合岗位不限专业,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备政工、党务、办公室等综合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18:00-10月7日18:00,逾期不受理。

      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网站: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http://www.dyslhr.cn/)。

      具体办法是: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下载报名表(注意插入个人免冠正身电子照片)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连同要求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dybm123@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学历+报名岗位)。

      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书;(5)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

(二)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根据个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在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打字速度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以参加面试,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岗位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业务岗位人员加试打字速度(看打)测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业务岗位人员要求打字速度合格。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4)学历、学位证书;(5)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及打字速度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拟聘用人员上报考察所需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

三、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为正式聘用人员。

     1、试用期每月2190元,试用期满每月3190元(含四险一金)。

     2、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3、外地人员提供住宿。

     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聘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解聘。

四、 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46-8615777/13176643683

附件: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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