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鹰潭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 5.无计划外生育。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范围:1985年9月30日以后--2002年9月30日以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招聘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2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1日。 报名地点: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楼政205室,联系人:张斌初;联系电话:0701-6319590, 13907011324。 报名须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超出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请提前下载附件并填写好)(见附件2)、毕业证(及提供学信网认证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3: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面试 1.直接采取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录用人员1:1的比例录取。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1.面试合格者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二级以上医院); 2.录取人员试用期3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高新区同岗位同文化程度聘用人员薪酬待遇; 3.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通知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本方案由鹰潭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鹰潭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办公室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2.鹰潭高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办公 室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10月9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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