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赤峰市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赤组通字〔2020〕3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一)选聘对象 翁牛特旗现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选聘名额 选聘苏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5人。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选聘简章发布之日,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至少满5年,工作实绩突出,且一贯表现优秀;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男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近五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参加选聘人员到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建办填报《报名表》(报名表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wnt.gov.cn/),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四份,提交党建办。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参加选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翁牛特旗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取消其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初审。由各苏木乡镇街道按照选聘条件、工作实绩等相关要求,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初审,研究确定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旗委组织部。 2.复审。旗委组织部对苏木乡镇确定的拟选聘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的制发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考务工作由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为8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3.参加选聘人员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面试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面试。 4.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在候考期间核验身份并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选聘的面试人员可选择汉语或蒙语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照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奖励加分 1.面试成绩按照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政策加分:对选聘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人员享受1.25分的政策加分。 3.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奖励加分:本人在任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嘎查村(社区)集体或本人获得旗委、旗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的加3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4分。 以上奖励加分仅限党委、政府给予的表彰,所属部门给予的表彰不纳入加分范围。同一表彰类型奖励加分不累加,按最高一级奖励加分计入总成绩,不同表彰类型奖励加分可累加。符合条件的,本人需在报名时同时提供证书、文件等佐证材料。 4.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翁旗龙乡党建公众号一并公布面试成绩、政策加分、奖励加分及总成绩。 5.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聘计划1:3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一并列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修订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考察工作将另行制定具体方案,由旗委组织部会同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成立考察组,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嘎查村(社区)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及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实际表现,并征求旗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有关部门意见。 (七)确定拟选聘人选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翁牛特旗人民政府网、翁旗龙乡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0476—6360190) 四、聘任与管理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嘎查村(社区)换届落选辞职协议。 1.选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合格的,办理列编注册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选聘人员依法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3.为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选聘人员需在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继续工作5年(含试用期)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不得向上级机关借调或调动(苏木乡镇换届“三类”人员进班子的不在此列)。如出现借调或调动情况,查实后责成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取消事业人员身份,同时报旗人社局备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翁牛特旗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6—6360195 附件: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附附件: 选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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