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从业资格、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四)热爱康复治疗工作岗位,爱心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计划 沂水县妇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8:00至2020年10月30日下午5: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照片2张;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应聘人员还需自行填写打印应聘登记表一份(附件一);以及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均可出具)各一份,于报名时提交。 报名地址: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南院4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539-8458296;联系人:宋老师。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交流沟通、应急应变等相关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将提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六、聘用与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根据医院规定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医院按《劳动法》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简章由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查看招聘工作微信群通知和沂水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应聘人员登记表
沂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3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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