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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望江县公安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0-10-26 14:49|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88| 评论: 0

摘要: 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部分交管辅警岗位空缺,为补齐空岗缺口,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管警务辅助人员10名。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 ...

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部分交管辅警岗位空缺,为补齐空岗缺口,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管警务辅助人员10名。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公安局政工室、督察大队、保障室、交管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特警大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政委郑东华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负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作风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四)年龄条件: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2002年10月1日以前至1990年9月30日后出生),退役士官年龄放宽至32周岁(含)以下。

(五)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双眼视力正常,能适应警务工作及不定时工作制;

(六)高中以上学历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4)县公安局在编辅警及离(辞)职不满两年的辅警;(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人员;(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7)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8点至2020年11月4日17点;

2、报名地点:望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县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4张一寸免冠照片,于2020年11月4日17点前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请填好《公开招聘望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0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耽误考试或自动放弃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体能、面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11月11日前分别举行。

(三)考试及加分

采取笔试、体能、面试、摩托车驾驶技能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按各项成绩3:3:3:1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得分合成总成绩。(考试前身体需进行核酸检测)

1、笔试(100分):重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为主);

2、体能测试(100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考核标准测试男子1000米;

3、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4、驾驶摩托车(100分):考察驾驶摩托车的熟练程度;

5、加分项目:中共党员加2分,持E证以上驾驶证加1分,有退伍(复员)证的加5分,获优秀士兵加1分、三等功以上加2分。以上各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体检、考察

1、若报考人数多于10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0人参加体检、考察;若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10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人数1:0.9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退伍军人、高学历者依次优先;总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在互联网望江县公安局等网站公示3天;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由望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需要递补时递补程序按照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并选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互联网望江县公安局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按照省、市、县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要求,以劳动派遣方式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六、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警务辅助人员警龄均按30元/年计入月工资,签订合同后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其他待遇按望江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享有。

七、本实施方案由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7283624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7189218(李)

监督电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7283671

附件: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望江县公安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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