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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28人公告

2020-11-3 16:01|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395|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客户服务、网办工作力量,经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住房公 ...

根据工作需要,为补充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客户服务、网办工作力量,经市政府同意,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隶属于市政府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8名。

  1.牡丹江市区内计划招聘23人。

  2.牡丹江所辖县(市)计划招聘5人,其中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穆棱办事处计划招聘1人、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口办事处计划招聘2人、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宁办事处计划招聘2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窗口服务单位要求的形象气质。

  4.年龄35周岁(含)以下(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下同);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5.具有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条件(文秘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优先;或有公文写作、计算机系统维护、升级、开发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牡丹江市区内应聘人员应具有牡丹江市区户籍,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穆棱办事处、林口办事处、东宁办事处应聘人员应具有当地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3日—11月17日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近期彩色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③本人填写后的《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④有优先条件的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报名人员将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标注姓名+手机号码)上传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mdjzfgjjzp@163.com)。报名人员现场报送和上传的信息和材料要准确真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相应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规定要求支付笔试考务费,缴费时间和方式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笔试考务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5.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电子版将发送到考生报名的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发放时间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先笔试后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笔试。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申论》,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公告,同时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通过咨询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电话:0453-5610606。

  2.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岗位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通过量化评分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面试结束后,按照拟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核阶段。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与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3-5610606

  监督电话:0453-561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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