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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5人公告

2020-11-7 16:07|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54| 评论: 0

摘要: 为切实加强我县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与队伍建设,增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 ...

为切实加强我县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与队伍建设,增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豫卫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全供事业编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岗位设置参见《镇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所规定不符合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媒体、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引导和鼓励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积极参加报名和应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考生要仔细阅读《镇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考生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网上报名请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 。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考生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考生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有问题,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

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4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关证明)和所报相对应学科所需的其它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考生个人健康承诺书》,到镇平县人才交流中心(镇平县健康路南段21号)确认。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0年1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领取笔试准考证。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由考生本人承担。

3、要求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镇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笔试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伍证和毕业证书。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4、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招聘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最大限度地避免近距离接触。

2、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并记录在册。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出具新冠病毒检测报告为阴性后方可进入。

3、来自或到过高危地区的考生必须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体温测量正常后才能进入;其他考生须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护理学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相关知识;财务会计、文秘、计算机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加分考生的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思考和回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与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一年以后办理入编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笔试、面试均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须提供《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可免交笔试、面试费。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组织与领导

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办、财政等部门参与配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377—60379198、65995859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注:此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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