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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冬季南通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1-13 15:1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17| 评论: 0

摘要: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高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提高全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1985年11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及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详见附件2);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0年1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招聘岗位条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1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cqwjw@163.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2020年11月20日17:00。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2020年11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和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00-2020年11月23日17:00。联系电话:0513-85308909。

  3.岗位变更与改报名时间。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具体由崇川区卫健委电话通知。改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09︰00~11︰30。

  4.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由崇川区卫健委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将所需的报名材料以“邮件标题+附件”的格式发至报名邮箱。

  邮件标题内容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学校。

  附件内容为: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可下载,上传电子照片);

  非应届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考试按照各岗位具体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01岗位只进行面试,其余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告。

  (二)资格复审

  1.参加对象。01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除需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外,还需提交:

  ①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技能考试、面试资格。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告。

  6.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与发布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应聘01岗位的,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处理。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01岗位采取加试;其他岗位以面试高者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cchr.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各招聘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底前办结,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0513-89088966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308909。

  点击下载>>>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冬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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