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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伊春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0-11-20 16:38|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460| 评论: 0

摘要: 市纪委监委所属市案件服务中心、廉政教育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案件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及全市党员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

市纪委监委所属市案件服务中心、廉政教育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案件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及全市党员干部的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 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科员12名。其中:市案件服务中心10名,市廉政教育中心2名。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参公,不含工勤人员) ;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详见附件1);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律严格;

(五)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选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具体岗位要求条件如下: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 报名或现场资格确认

中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选聘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

未作出结论的或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4)录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 >报名-- >现场确认- >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公示- >确定人选- +体检- >考察- +试用- >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2020年11月19日--11月27日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和林都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双休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伊春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伊春区迎宾路10号)。联系人:甘雨,李相辰。联系电话:187 14788866,16604586662。

(五)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0年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式3份;

2、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

3、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 单位公章;

7、所在地编制部门提供的《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 ;

8、党员关系证明。

(注: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予返还)。

(六)资格审查:按公告的条件,由市纪委监委进行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致,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2、考生只能依据岗位相关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3、同一岗位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 :3 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考察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前由市纪委监委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以选聘岗位1 :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 60%+面试成绩x40%。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无异议者,由伊春市纪委监委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 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报考职位及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考试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保证本次选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报名、笔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在参加报名、笔试、面试前,须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 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 3C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單,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附件1(官网暂无)

附件2:2020年市纪委监委案件服务中心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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